处理离婚事宜可能令人不知所措。在 叶永青,稀莲达律师行,我们相信清晰而富有同理心的指引是迈向新生活的第一步。这篇初阶离婚你问我答为您整理了香港离婚程序的繁复程序,助您对前景更有信心。
Q1: 香港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唯一的离婚依据是当婚姻关系已达到不可挽回地破裂程度。根据《婚姻诉讼条例》(第179章),需证明以下五项“事实”之一:
- 通奸:配偶有通奸行为,且您无法忍受与之共同生活。
- 不合理行为:配偶的行为已达到令您无法合理地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此项涵盖范围广泛,从言语虐待到财务控制均属此列。
- 经同意分居满一年:双方分居至少一年,且配偶同意离婚。
- 未经同意分居满两年:双方分居至少两年,无需配偶同意。
- 遗弃:配偶连续遗弃您至少一年。
Q2:结婚多长时间后才能申请离婚?
除极少数例外情况外,结婚首年内不得在香港申请离婚。
Q3:我不在香港结婚,能否在香港申请离婚?
只要符合法院管辖权要求之一,即可在香港申请离婚。根据《婚姻诉讼条例》(第179章)第3条规定,在申请当日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 任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 任一方在申请日前连续三年内惯常居于香港;或
- 任何一方与香港存在“实质联系”。
Q4:香港离婚程序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双方就所有主要事项达成完全协议的无争议离婚,通常需时6至9个月。
但实际中,许多离婚个案会因子女抚养权、资产估值或披露争议等分歧而延长。此类诉讼持续一年甚至数年亦属常见。通过调解进行早期沟通协商,可显著缩短流程周期并降低各方成本。
Q5:我应该采取的第一步是什么?
我们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家庭律师。此次会面将帮助您了解自身法律权益、具体操作步骤以及您所处情况的潜在结果。
在叶永青,稀莲达律师行律师所,我们的团队将以专业的知识和关怀引领您前行。我们致力于为您和您的家庭寻找最体面、高效且争议最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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