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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締結

婚姻是愛、友誼和承諾的慶典,我們很榮幸能與您共同分享這段旅程。

在香港,婚禮可由登記官在婚姻登記處舉行,或由有資格的牧師在有許可證的禮拜場所舉行。自2006年以來,婚姻也可以由婚姻監禮人慶祝。婚姻監禮人的主要工作是見證一對夫婦成為合法的夫妻,然而,並不是每個執業律師都能成為婚姻監禮人。

要計劃婚禮,新郎和新娘必須首先確訂婚禮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並選擇和聯繫婚姻監禮人。准新人必須在婚禮前至少三個月填寫《擬結婚通知書》,並將該通知書提交給婚姻登記官。一旦登記官頒發了婚姻登記證書,婚姻監禮人就可以開始安排婚禮了。

我們的婚姻監禮人精通香港的婚姻程序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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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我們的婚姻監禮人 何敬翔 ,安排諮詢及讓他指導您完成香港的整個婚姻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