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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情侶和子女的經濟申索

法律保障對未婚情侶一樣重要。我們隨時為您提供協助。

選擇同居但不結婚的情侶變得越來越普遍。然而,這項決定可能會引致需要法律保護的情況。未婚而同居的情侶,比起已婚同居的夫婦,不享有同等的法律保障。不論同居的時間多久,法律上,未婚同居的情侶都不被視為已婚夫婦。因此,同居情侶不會享有屬於已婚夫婦的權利。我們可以透過起草同居協議及引導您完成分居過程,協助您避免關係破裂時出現的各種困難。

隨著香港未婚父母的數量不斷增加,針著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身份和經濟支持的討論十分廣泛。根據《未成年人監護條例》,母親自動擁有對於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和權力,然而未婚父親必須申請法院的命令才能獲得有關子女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權力。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子女贍養費的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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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處於民事伴侶關係或未婚同居,您的未來可能會受到關係動搖時的威脅。如您有意瞭解怎樣保護自己,請聯絡我們